《大理州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獎勵辦法(試行)》已經州委、州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2022年9月20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大理州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獎勵辦法(試行)
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,充分利用社會各界人才資源為大理州招商引資服務,引薦、協助推進大理州重點產業招商引資項目洽談,促成項目落地,營造“大招商、招大商”的工作氛圍,特設置大理州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獎勵對象
圍繞大理州打造世界一流“三張牌”、發展“445”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要求,立足大理特色和優勢,為大理州引進一批綠色鋁、綠色硅等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,以及高原特色現代農業、旅游文化產業和生物醫藥產業項目,為大理州招引重大外來投資企業、重大產業項目作出特別貢獻的單位和自然人。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等單位及其有關人員(含離退休人員),項目投資方或其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。
第二條 獎勵條件
積極引薦符合大理州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投資項目、高端人才和先進技術,為引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牽線搭橋,協助開展上門招商,推動項目考察洽談、簽約落地。
第一類:引薦的項目中,年內有2個以上(含2個)省外投資者與大理州簽訂投資協議,每個項目投資額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,其中有1個項目投資額達50億元人民幣(含50億元人民幣),且項目實現簽約1年內落地,并在大理州境內注冊法人企業。
第二類:引薦的項目中,年內有2個以上(含2個)省外投資者與大理州簽訂投資協議,每個項目投資額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,其中有1個項目投資額在50億元人民幣至80億元人民幣之間(含80億元人民幣),且項目實現簽約1年內落地,并在大理州境內注冊法人企業。
第三類:引薦的項目中,年內有2個以上(含2個)省外投資者與大理州簽訂投資協議,每個項目投資額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,其中有1個項目投資額達80億元人民幣以上,且項目實現簽約1年內落地,并在大理州境內注冊法人企業。
若簽訂投資協議為外資項目,項目投資金額以簽約當日匯率折人民幣結算。
第三條 獎勵標準
由州人民政府根據獎勵條件,對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獲得者分別給予第一類30萬元、第二類40萬元、第三類50萬元的獎勵,并授予獎牌。對大理州招商引資工作作出其他貢獻的,可采取“一事一議”,由州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獎勵。
第四條 獎勵申報和審定
(一)由符合獎勵條件的招商引資引薦人自薦,填寫《大理州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申報表》,報州招商引資工作領導組辦公室。
(二)由州招商引資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匯總復核后的擬獎勵建議名單,經項目落地縣(市)人民政府、大理經開區管委會審核后,提交州人民政府研究審定。
第五條 獎勵資金
(一)經州人民政府審定獎勵人選名單后,由州招商引資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會同州財政局兌現獎勵。逾期6個月未領取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(二)獎金收入應依法納稅(獎勵兌現為法人機構的,需開具正式發票;獎勵兌現為自然人的,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繳)。
(三)獎勵資金在州級財政安排的招商引資專項經費中列支。
第六條 本辦法由州招商引資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附件:大理州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申報表
附件
大理州招商引資特別貢獻獎申報表
引資單位或引資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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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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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進項目簡介(含項目名稱、項目所在地、項目主要建設內容、投資金額、簽約及落地時間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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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資人聯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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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落地縣(市)人民政府(管委會)意見: (蓋章): 主要領導簽字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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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招商引資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意見: (蓋章): 主要領導簽字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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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人民政府審定意見: 簽字(蓋章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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